《中國青年報》(2015年01月01日02版)
  本報訊(記者滕興才)中國政法大學法治政府研究院日前發佈的《中國法治政府評估報告(2014)》指出,在100個被評估城市中,有52個城市所得總分在及格線以下,過半數市級政府的法治水平不及格。
  “2004年《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》發佈至今已有10餘年,被評估城市法治政府的整體水平還處於較低水平,距離黨的十八大確立的2020年法治政府建設目標之間差距還比較大。”中國政法大學副校長、中國政法大學法治政府研究院院長馬懷德指出。根據評估報告,在全國100個市級政府中,總分排名前十的城市分別是:廣州、北京、佛山、廈門、成都、上海、長沙、南寧、蘇州、珠海。
  評估報告對發現的問題提出了九大方面的意見和建議,其中,針對規範機構職能,提升行政服務水平,報告建議及時完整地公佈政府部門職責方案、以公民的需求為中心轉變行政服務模式、著重推進簡政放權的落實工作、強化應急管理和提升應急能力。針對依法行政組織領導存在的問題,報告建議各級政府應轉變和更新理念,將依法行政工作納入政府常務會議常規議題;完善依法行政領導小組的履職方式;政府更主動、自覺接受人大監督;推進依法行政考核從形式向實質轉變;豐富培訓形式,改善學習效果。
  中國政法大學法治政府研究院於2013年啟動了“中國法治政府評估”項目,旨在通過一套適用全國、覆蓋全面、力求科學、註重操作、兼顧定性與定量評價的法治政府評估指標體系,並分步驟應用於不同層級城市的評估實踐,實現對全國地方法治政府狀況的全面評價,促進全國法治政府建設。  (原標題:過半數被評估市級政府法治水平不及格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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